不足
人身保护令
保护期限较短
法官代敏告诉记者,在有保护令制度的国家,申请保护令是独立于离婚诉讼的。因此,那些只想结束暴力关系,但不愿离婚的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单独申请保护令,在婚姻关系内受到保护令的保护。而在我国由于尚没有保护令制度的立法,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只能依附于离婚诉讼,作为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强制措施。
因此,这使得诉前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保护期限较短,那些不愿意离婚的受害人被排除在保护范围之外。在发出保护令案件的回访中,当事人也普遍希望保护期限能够更长,以使其在维持婚姻的同时不必担心再遭受家庭暴力。当然,这有赖于立法的进一步完善。(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苏倩雯、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