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段某申请执行的判决书虽然判决由段某之父给付段某的生活费至段某独立生活为止,且是在《婚姻法解释(一)》施行前该判决生效,但该判决只引用了《婚姻法》第37条,现段某已在大学读书,并已成年,如果再将段某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没有法律依据,将段某认定为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则有法律依据,即《婚姻法解(一)》第20条规定。因此,对段某要求执行抚养费的申请法院不能受理执行。(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杨伍姑)
来源:中国法院网
本案段某申请执行的判决书虽然判决由段某之父给付段某的生活费至段某独立生活为止,且是在《婚姻法解释(一)》施行前该判决生效,但该判决只引用了《婚姻法》第37条,现段某已在大学读书,并已成年,如果再将段某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没有法律依据,将段某认定为不属于“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则有法律依据,即《婚姻法解(一)》第20条规定。因此,对段某要求执行抚养费的申请法院不能受理执行。(江西省莲花县人民法院·杨伍姑)
来源:中国法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