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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要回抚养权

时间:01月2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网友问:我与丈夫于半个月前离婚,有二个小孩,大的四岁半,小的才四个月,还在哺乳期。当时民政局工作人员未作调解,只是让我写份声明证明是我自愿提出的离婚,他给我二十万,二小孩都归他抚养。现在我还一直待在家带小孩。请问:我是否可以要回一个小孩的抚养权?我们自签的离婚协议上有写二年之内付清二十万,而民政局存档的那份上面并未写明,请问我们自签的那份有法律效力吗?

律师解答: 可以请求,协议书有效,最好请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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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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