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离婚协议中都写到了要付赡养费,这笔费用和费分开。2007年,美国人一共向前配偶支付了94亿美元,10年前这个数字还是56亿美元。尽管女性赡养前夫的例子也有所增加,但总的来说男性占支付赡养费的绝大部分,去年为97%。
70岁的退休教师布兰达·卡加诺就是那赡养前夫的小部分之一,2003年离婚以后,她一直要向担任注册公共事务会计师的前夫支付赡养费。他还拿走了他们在科德角的一套房子,她拿了他们在波士顿郊区的一套房子,且必须要向前夫支付两套房子之间的差价5.7万美元。
卡加诺女士当时确实挣钱比她前夫多,因此法院判决她每周向前夫支付125美元,直到她去世或前夫再婚。因为马萨诸塞州是一个离婚“无过失”州,因此即使双方都知道,是卡加诺先生先背叛了家庭,但赡养责任却由收入较高的一方承担。卡加诺女士说,她现在靠养老金过活,有一次差点为了修屋顶而信用破产。“这个男人明明可以自己养活自己,可居然还要跟我要钱,真是太丢人了。”
她的前夫,68岁的卡加诺在接受采访时说,他和女友住在现在的房子里。最近,两人一起去意大利旅游了一趟,他还花了6万美元给房子装了硬木地板、花岗岩台面和大窗户,“这样就能看到美丽的水面”。他还继续给少量的客户做会计工作:“我不打算再拓展新的事业。”至于他为什么接受收入比他低得多的前妻的赡养费,卡加诺说,他将这些费用视为他在婚姻早期为家庭做出的不菲贡献,包括为两套房产预付的定金。卡加诺女士说,她希望法庭能减少赡养费,可她根本请不起律师。
也许,将离婚赡养从一种永久权利变成过渡权利,才是一种更为公平的男女平等关系的表现。但离婚之后谁养谁还将是美国离婚怨偶们在目前一段时间内继续争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