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以丈夫骗婚为由,诉求与狱中丈夫离婚
张女士以骗婚为由,将已入狱的丈夫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抚养二人的孩子,并偿还欠款。近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了张女士的诉讼请求,同时判决王某偿还张女士欠款20万元。
张女士诉称:她离异后和王某于2010年在网络上相识,相识初期她觉得王某人很不错,没过多久两人成为恋人,并很快同居在一起,后来某天张女士发现自己怀孕了,便要求与王某正式登记结婚。王某一开始并不同意,后来经不起张女士再三要求,于是两人在当年正式登记结婚。婚后,王某对张女士的态度有了变化,他经常借口不回家,而且还不断向张女士借钱,这引起了张女士的怀疑。后来,张女士一再要求王某给书写欠条,经过几番推脱后,王某很不情愿给张女士写了一张欠条,内容是先后借张女士总计20万元,借款用于生活、做买卖等用途,还款期限是一年。王某写完欠条后,张女士渐渐对他有了戒备之心,不再借钱给王某。谁知,有一天张女士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询问她何时还钱时。满心疑惑的张女士这才发现,丈夫王某以张女士的名义以能办理北京户口为名骗取钱财过万元。张女士如梦方醒,和朋友一起将王某扭送到公安机关。直到此时,张女士才知道原来一直谎称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王某其实没有正式工作,在他俩认识前不久,刚刚因犯盗窃罪刑满释放。王某所借张女士的钱,也被王某挥霍一空。后王某因为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张女士认为王某行骗的行为严重伤害了她的感情,为了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张女士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抚养二人的孩子,并要求王某偿还20万元借款。
王某辩称:他不同意离婚,希望张女士等他出狱后再行协商。王某承认,自己确实有对不起张女士的地方,也对不起两人的孩子。但是关于欠条中所写欠款,王某认为这笔钱实际没有那么多,而且这笔钱是用于共同生活支出,他是在被迫的情况下才写的。
昌平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有意隐瞒欺骗妻子的行为导致夫妻没有了信任基础,感情已经彻底破裂,对张女士要求离婚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并判决双方之子由张女士抚养。关于王某对欠款的辩称,他没有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法院不予采信,故判决王某应当偿还张女士20万元欠款。(当事人系化名)详情请咨询著名上海离婚律师,http://www.lihunl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