娶回精神病妻 三次起诉离婚终获判
结婚几年后,妻子动辄自杀、出走,而当丈夫的一点办法都没有,只是一次又一次起诉离婚。与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妻子韩某结婚17年后,胡某几经努力终于离了婚。
胡某与韩某1991年登记结婚,两人都是再婚,婚后没生孩子,胡某带一女儿和韩某一起生活。胡某说,他在婚前对韩某不够了解,婚后韩某突发婚前原有的精神疾病,他得知后,仍积极配合治疗,希望能共同生活。但韩某患病多年,时好时坏,导致女儿学习成绩下降,不敢回家,一直住在生母家。韩某则说,在双方结婚前,她和介绍人都告诉胡某,自己有精神分裂症。当时胡某认为韩某看上去很好,不像有病,答应婚后会好好待她。
胡某说,虽然他仍给韩某积极治疗,但没有好转,有几次犯病差点伤及他的生命。胡某认为已不能共同生活,从1998年起两人分居。胡某1998年、2003年先后提起诉讼要求离婚,这次再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最终准予了胡某的请求。
分居两年多可以办离婚
该案主审法官认为,胡某已经是第三次起诉要求离婚了,虽然韩某不同意离婚,但因被告的病情原因,双方已分居达两年以上,无法共同生活,因此法院准予二人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