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婚姻律师--上海离婚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离婚信息>

抚养费过低 儿子起诉父亲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近日,安徽舒城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儿子诉请法院判决增加费的案件。

  原告王二的母亲杨某与被告王某系夫妻关系,于1998年11月17日婚生原告王二。2006年3月被告王某与原告之母杨某,王二由其母亲杨某抚养。王二之母杨某2002年1月下岗在家,没有生活来源。2008年8月通过舒城县人民法院调解,被告王某每月给付王二生活费300元。目前物价上涨,生活水平提高,王二已上初中,被告每月给付的300元生活费远远不能保障原告的正常生活。为此,原告王二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王某每月给付原告600元。法院另查明,被告王某系舒城某学校保卫科职工,月工资性收入1242.16元;原告之母杨某2002年下岗,现在舒城一休闲城打工。

  舒城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扶助的义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这是我国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由于近年来物价上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本案原告已进入成长期和学习的关键期,加之原告母亲无固定职业,难以维持原告正常的生活和学习。因此,被告已给付的数额难以满足原告的需要,现原告要求被告增加抚养费,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但原告主张被告给付的数额偏高,应依照安徽省上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予以确认。由于原告之母无固定职业和收入,被告在平均承担的基础上,适当多承担一部分为宜。最后承办法官判决被告王某自2011年4月起每月支付原告王二抚养费450元,于当月底付清。

------分隔线----------------------------
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 聘请上海离婚律师
  • 单位: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9楼
    联系人:文淳光律师
    电话预约:135 6499 8499
    座机预约:021--68871787-8011
    传真:021--68869532
    QQ预约:272049014
    邮箱:wenlawyer@hotmail.com
上海离婚律师服务内容
  • 法院离婚 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
    离婚调解 协议离婚 起草协议
    离婚咨询 离婚协议见证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后财产分割
    未婚同居财产纠纷 同居房产分割
    子女抚养权争取 子女探望权纠纷
    夫妻财产纠纷 婚前财产约定见证
    婚姻第三者纠纷 无效婚姻纠纷
    担任婚姻家庭私人法律顾问
律师事务所简介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创办于上世纪90年代,总部设在北京,在上海、南京、广州、杭州、长沙、温州、沈阳、江阴、合肥、南宁、重庆、成都、深圳、济南、银川、贵阳、三亚、东莞、香港等全国19个重点城市设有分所,并通过加入TerraLex联盟在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50多家合作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