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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可以约定财产分别所有吗?

时间:01月31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及归各自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注意,这种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和归一方所有,这种通过双方协商约定的制,称作约定财产制,约定财产制在下列范围内受法律保护:
一、共同财产制:是指男女双方对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全部约定为。
夫妻双方认为婚后共同生活,应当财产不分彼此,对维持家庭生活和夫妻情感有益,可约定婚前婚后财产为共同所有。
二、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归财产取得人所有,排斥和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另一方有对共同财产的平等享有和处分权。这种约定分别财产制在肯定夫妻独立人格的基础上结为夫妻共同生活,在约定分别财产所有时,应约定夫妻共同生活时所需的费用和抚育子女所需的费用各自应承担的数额。
三、限制共同所有制:是指夫妻约定婚前财产和婚后所得财产部分归一方所有部分归共同所有的约定。
以上三种约定财产归共同或归一方,或部分共同部分一方所有,均是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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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 上海离婚律师简介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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