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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关键证据有哪些

时间:12月30日来源:上海离婚律师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离婚五类关键证据

  新《法》第46条:因一方或即使不以夫妻名义但形成婚外关系、实施或以其他行为虐待家庭成员、或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在实际的诉讼中,当事人往拄因为证据不足而达不到诉讼目的,因此,如何在此类诉讼中收集证据就显得特别重要。以下举五类证据供参考: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拿到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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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上海离婚律师
  • 文淳光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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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淳光律师,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全国重点法学院七年专业法律学习,从事专职律师工作十六年,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办案实践经验丰富,权威、专业、资深、尽责。现为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资深离婚律师,精通离婚案件办理,擅长办理离婚房产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涉外离婚、离婚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权争取、离婚公司股权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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